这是北宋清官包拯于康定元年(1040年)出任端州知州时所作。当时端州以产端砚(贡品)著名,历任端州地方官趁进贡之机,向砚工额外索取数十倍以中饱私囊。包拯到任后,严格规定只按进贡需要数额限额交纳,自己更“不持一砚”。端砚一事触发了作者的感慨,于是创作了这首诗以抒发其刚直无邪,对贪官污吏憎恶如仇的心绪。
这首诗是包拯唯一流传下来的诗,当代古典文学家金性尧对其诗的评价此诗是“吉光片羽”。这首诗可以视为包拯身体力行的座右铭。诗作持重刚健,严谨有力,质朴无华,掷地作金石声,充满堂堂正正之气,磊磊落落之情。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被称为“民间三大清官”之一(另外两大清官为况钟和海瑞)。

包拯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不仅如此说,而且还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订立了《家训》,将《家训》镌刻于石碑,竖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包拯清廉故事很多,仅举两例说明。二十三岁时,包拯受到庐州知府刘筠嘉许,声名大盛,家乡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请他赴宴叙谈,一位李姓同学欣然欲往,而包拯却严肃地说:“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可见他为官前即确立了从政不徇私情的志向。包拯担任端州知府三年,调至中央任职时果然“不持一砚”。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时,在包拯及其子孙墓中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无端砚,也足证史载之确。
包拯是清官的化身,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民间关于包拯传奇故事很多,如,包拯弹劾陈州京西路转运司,揭露其盘剥灾民的罪行的事迹,被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再创作为家喻户晓的包公戏《陈州放粮》,民间渲染加工成开封府尹、钦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赈,剧中涉及国舅们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护包公、包公怒铡皇亲国戚、成功放粮赈灾等等,演绎了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除害、不畏强权且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京剧中包拯形象的纪念邮票
由于包拯清正廉洁,被当时的士大夫称为“嘉祐四真”之一【富公(富弼)真宰相,欧阳永叔(欧阳修)真翰林学士,包老(包拯)真中丞,胡公(胡瑗)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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