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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校园同行

时间:2026-04-14 16:39  来源:信息中心  点击: 次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每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2016年首个教育日至今,已历时十一年。该教育日旨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使“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2026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的官方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一、国家安全,蕴藏于校园日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对于校园中的师生而言,国家安全并非抽象概念,而体现在具体行动之中:
        - 网络安全: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不传播谣言及不良内容,规范网络行为,即为维护网络安全。
         - 生态安全:节约粮食,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不擅自引入外来动植物,即为维护生态安全。
        - 文化安全:尊敬国旗国徽,认真奏唱国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传播非法出版物,即为维护文化安全。
        - 校园安全:遵守校规校纪,注意防火、防溺水及交通安全,不参与危险活动,保护自身安全,亦为维护国家安全之基础。
        二、履行法定义务,践行责任担当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新时代师生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校园倡议: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值此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我们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国家安全的“守护者”
        增强安全意识,保持必要警惕。不拍摄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敏感场所,不泄露涉密信息。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应及时告知老师、家长,或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二)做国家安全的“传播者”
        主动学习国家安全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向家人及朋友普及国家安全常识,带动身边人共同关注国家安全,使安全理念融入家庭生活。
        (三)做国家安全的“践行者”
        从日常小事做起,践行安全责任:规范上网、文明发言,节约粮食、爱护环境,遵守校规、守护校园,将维护国家安全融入言行举止。
安全小贴士:举报渠道提示
        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情况线索的举报电话。此外,也可通过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或“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无小事,一言一行皆责任。校园是培育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阵地,每一位师生都是国家安全的主人。值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让我们将国家安全意识根植于心、落实于行,以点滴努力汇聚成守护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


 
国家安全 校园同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