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021年6月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88号),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强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2022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郑州市6月1日至30日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呈现六方面亮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以推动“第一责任人”知法明责、守法履责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3)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媒介宣传活动。(4)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公民安全素养。(5)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6)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宣传基层基础安全生产成效经验。



